根据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子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大家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也会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是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的情形。因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子过户后,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干扰买方的户口迁入工作。
户口迁移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性的需要卖方将我们的户口迁出,这样看来卖方拒绝迁出户口的话,在法律的层面上来将并没有效的手段可以解决,也没方法强迫卖方将户口迁出。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卖家可以“任性妄为了”呢?现实状况并不是这样,假如买方因为特殊需要,如孩子念书等,需要迁入户口并占用名额。那样不迁户口或许会影响用户的积极性,导致房子供应困难。另外,即使卖方口头承诺可以将户口迁走,买方也会需要在交易合同中增加有关条约。
明确了卖方户口是不是必须要迁出与迁出与否对买方影响怎么样,下面大家来探讨一下,有哪几个解决卖房时迁移户口的问题:
1、依据一般城市的规定户口从住房迁出的条件是先找到迁入的地方。假如买主的户口一时之间没办法顺利迁出,可以先与用户商议并在合同中做出相应说明,用户给出一段时间的期限供卖方重新找到新的户口接收地。
2、先协调我们的亲朋好友,暂时记挂在他们的户上,需要户主去公安局帮忙做备案和有关手续。然而因为各地存在差异,卖房者可先行向筹备要迁入户口的当地派出所问了解如何迁入,再到原户口所在地开迁出证明。
3,可以找有资格的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等暂时将户籍保存在他们那里,一般每月需要缴纳成本和押金等。
综上所述,买方是没办法强制卖方将户口迁出的,但因为会对用户导致一定量的影响,因此多数用户会在合同中将是不是迁移户口作为买房的首要条件条件。卖家迁户口可以通过三种方法,可依据实质状况进行选择。